在组织的陕西质量认证体系中,有以下常见的质量目标不足:
1、质量体系的质量目标未针对质量方针展开,不能为战略或质量方针的实现提供保障。
2、把质量目标简单分解,或乎均分配,如把顾客满意度的指标分配到组织的所有部门。
3、质量体系的质量目标中缺少与产品要求有关的目标。
4、质量目标与部门的职能不匹配,如:检验部门的质量目标为"二次交检合格率李98%"就不合适,因为产品质量是制造出来的,不是检验出来的。
5、质量目标无法测量或评价,如:"提高员工素质,稳定产品质量;加强设备管理,保障生产顺利进行"。提高员工素质,如何提高,如何评价员工素质提高了多少? 加强设备管理,加强到什么程度?这样的质量目标根本元法测量、评价。
6、质量体系的质量目标没有可追求性,如:某公司的质量目标为生产工序一次交验合格率目标定为70%,而实际为85%,没有可追求性,这样的目标对体系的改进起不到任何作用。